113年度原住民族地區就醫交通補助費開辦
本年度補助計畫對象為居住於本市茂林區、桃源區及那瑪夏區具原住民身分者
(一)補助項目:
1. 轉診就醫:經居住地醫療機構醫師診療並評估,轉診至其他適當醫療機構治療。
2. 重大傷病就醫:具全民健康保險重大傷病證明所列疾病,至適當醫療機構治療。
3. 緊急傷病就醫:因緊急傷病至適當醫療機構急診治療,及經該醫療機構治療後認有回診必要之追蹤就醫。
4. 孕婦產前檢查及生產:持有孕婦健康手冊,依衛生福利部所定預防保健服務及全民健康保險法令規定,至醫療機構產前檢查及生產。
5. 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 :因失能或失智,入住長期照顧服務法第二十一條所定機構住宿式服務之長照機構。
(二)申請流程:
交通費補助之申請,由補助對象或其法定代理人,於就醫日或住宿式長照機構入住日起三個月內,向居住地衛生所提出。
(三)申請地點:
本市茂林區、桃源區及那瑪夏區衛生所
相關問題請洽桃源區衛生所 07-6861126
業務承辦人:黃子昀 護理師 (分機311)